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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

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

压力容器安 全操作规程:

压力容器

运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运用前,应按照《压力容器运用挂号管理规矩》的有关要求, 到质量技能监察组织或授权部门逐台 办理运用挂号手续。

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,不得进行任何维修;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,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,必 须按设计规则制订有 效的操作要求和采纳防护办法;作业人员应经专 业训练持证操作,并经技能负责人批准;在实际操作时,应派专 业技能人员进行现场监督。

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;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 业训练与安 全生产教育,训练考 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能监察组织或授权部门负责。压力容器发作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,操作人员应立即采纳紧急办法,按规则的陈述程序,及时向有关部门陈述。 压力容器工作压力、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越规则值,采纳办法后仍不能得到有 效操控的。

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作裂缝、鼓包、变形、走漏等危及安 全现象的。安 全附件失效,过量充装的。接收、紧固件损坏,难以确保安 全运转的。发作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 全运转的。压力容器液位超越规则,采纳办法后仍不能得到有 效操控的。压力容器与管道发作严峻振荡,危及安 全运转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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